法律小知识——幼儿园监控是否应该公开?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441
法律小知识——幼儿园监控是否应该公开?
来源:超清科技发布时间:2017-11-29
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紧接着就是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一再触痛着我们的神经,尤其作为父母,最是不能接受和容忍!此类事件的多次出现,使父母们陷入了一种恐慌中,孩子的任何一个不愿去学校的举动都可能会让父母联想到是否在学校受到了虐待。因此,越来越多的家长要求幼儿园监控视频并允许家长随时查看。 那么,家长们的这个愿望,能够得到支持并实现吗?
一、先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监控无处不在,如何权衡利与弊? 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日益先进的科技技术让我们生活在一个“透明”的时代里。监视器、摄像头布满整个城市的每个路口、公共场所、小区、电梯里…无数的摄像机形成了一张超级大网,能够很轻松地进行智能识别、人流计数甚至行为识别,将我们的生活在监控器的屏幕中无所遁形。
监视器布控着城市的神经末梢。现代城市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探头城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视器在维护我们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无处不在的探头也能记录下我们的一举一动,任何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它的火眼金睛,我们的隐私感荡然无存。甚至,随着信息网络逐步的开放性和大众化,监控、偷拍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事件也快速增加。于是,民众的自我隐私的保护开始备受重视,对于公共隐私权的保护备受关注,要求拆除某些特定公共场所的监视器的意愿也被提上日程。
即使如此,监视器还是强大的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个领域,并大受欢迎,原因何在呢?究其根本原因,是现代社会的混乱和犯罪行为的增加让交通部门、公安机关和反恐部门等通过随时监控来预防和管制违法犯罪行为。交通部门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监控,各个交通要道上的监控探头可以掌控交通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抓拍;执法部门将监控录像成为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杀手锏,有了它,许多疑点不言自明,甚至犯罪过程都能一目了然,这样,监视器也能对有意犯罪的危险分子起到了震慑效果。
监控的上述功能,同时也被应用到很多企业中,用于对员工、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也用于发生事故和纠纷时的举证,在平衡管理功能和员工隐私安全保护时,也同样存在着合理使用的问题。
二、回到幼儿园的监控问题上,找找相关的依据(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1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下列单位和区域,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一)党政机关、国家机关所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服务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场所等重要单位; (二)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场地,住宅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 第十四条 负责图像信息监看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图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守岗位,爱护仪器设备,保守秘密。 与图像信息监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看场所。留存的图像信息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 第十六条 发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和证明文件; (三)填写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情况登记表; (四)遵守图像信息的使用、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由此可见,幼儿园应当安装监控;但是,家长无权查阅幼儿园监控。 当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才有权查看幼儿园监控视频;如果家长有明确的线索和证据认为孩子在孩子受到虐待或者侵犯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向学校调阅相关监控视频。
三、跳出法律,分析一个问题。 教师,不仅是教书,还有育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孩子们最信任的人,这种信任,甚至超过了父母。我们应当相信,绝大多数的老师都是热爱着孩子们,热爱着这份崇高的职业,甚至当作自己的事业,发自内心的用心的教育孩子们。孩子们虽然还年幼,但是他们最纯洁的心灵,却能最真实的感受到这份真挚而深沉的爱,这也将成为他们成长后待人的方式。
四、假如,应家长们的要求,学校的监控放开,老师们的工作时刻被热切的关注,甚至可能会面对家长们吹毛求疵的指责(这是非常可能出现的),老师在教学的时候的注意力会更多的集中在表现上,这时候所体现的状态一定不会是发自内心的,而是一种伪装,这种伪装同样的会被孩子们所感受到,然后学习,成为他们人生的一部分,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也会体现出这种被动伪善的状态。这种影响,将会是深远而可怕的。 在教师群体中,有问题的应该是极少数,但却正是因为这极少数,导致了整体性的信任缺失。为了约束部分老师的行为,也为了能重新建立家长与老师、学校之间的信任,确实需要一些方式和手段。因此,如何适度的增加家长们对孩子生活学习状态的了解,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家长是否可以随时通过监控来查看教学,其中的利弊(上文只是问题中的一种分析),还应该充分的予以考虑,而后慎重决定。
法律小知识——幼儿园监控是否应该公开?
来源:超清科技发布时间:2017-11-29
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紧接着就是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一再触痛着我们的神经,尤其作为父母,最是不能接受和容忍!此类事件的多次出现,使父母们陷入了一种恐慌中,孩子的任何一个不愿去学校的举动都可能会让父母联想到是否在学校受到了虐待。因此,越来越多的家长要求幼儿园监控视频并允许家长随时查看。 那么,家长们的这个愿望,能够得到支持并实现吗?
一、先来考虑一下这个问题:监控无处不在,如何权衡利与弊? 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日益先进的科技技术让我们生活在一个“透明”的时代里。监视器、摄像头布满整个城市的每个路口、公共场所、小区、电梯里…无数的摄像机形成了一张超级大网,能够很轻松地进行智能识别、人流计数甚至行为识别,将我们的生活在监控器的屏幕中无所遁形。
监视器布控着城市的神经末梢。现代城市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探头城市”!公共场所安装的监视器在维护我们安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无处不在的探头也能记录下我们的一举一动,任何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它的火眼金睛,我们的隐私感荡然无存。甚至,随着信息网络逐步的开放性和大众化,监控、偷拍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事件也快速增加。于是,民众的自我隐私的保护开始备受重视,对于公共隐私权的保护备受关注,要求拆除某些特定公共场所的监视器的意愿也被提上日程。
即使如此,监视器还是强大的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个领域,并大受欢迎,原因何在呢?究其根本原因,是现代社会的混乱和犯罪行为的增加让交通部门、公安机关和反恐部门等通过随时监控来预防和管制违法犯罪行为。交通部门通过网络实现远程监控,各个交通要道上的监控探头可以掌控交通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实时抓拍;执法部门将监控录像成为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杀手锏,有了它,许多疑点不言自明,甚至犯罪过程都能一目了然,这样,监视器也能对有意犯罪的危险分子起到了震慑效果。
监控的上述功能,同时也被应用到很多企业中,用于对员工、生产、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也用于发生事故和纠纷时的举证,在平衡管理功能和员工隐私安全保护时,也同样存在着合理使用的问题。
二、回到幼儿园的监控问题上,找找相关的依据(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1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 下列单位和区域,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一)党政机关、国家机关所在地,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服务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生产、销售、存放场所等重要单位; (二)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场地,住宅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 第十四条 负责图像信息监看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图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守岗位,爱护仪器设备,保守秘密。 与图像信息监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看场所。留存的图像信息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 第十六条 发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二)出示工作证件和证明文件; (三)填写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情况登记表; (四)遵守图像信息的使用、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由此可见,幼儿园应当安装监控;但是,家长无权查阅幼儿园监控。 当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才有权查看幼儿园监控视频;如果家长有明确的线索和证据认为孩子在孩子受到虐待或者侵犯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向学校调阅相关监控视频。
三、跳出法律,分析一个问题。 教师,不仅是教书,还有育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孩子们最信任的人,这种信任,甚至超过了父母。我们应当相信,绝大多数的老师都是热爱着孩子们,热爱着这份崇高的职业,甚至当作自己的事业,发自内心的用心的教育孩子们。孩子们虽然还年幼,但是他们最纯洁的心灵,却能最真实的感受到这份真挚而深沉的爱,这也将成为他们成长后待人的方式。
四、假如,应家长们的要求,学校的监控放开,老师们的工作时刻被热切的关注,甚至可能会面对家长们吹毛求疵的指责(这是非常可能出现的),老师在教学的时候的注意力会更多的集中在表现上,这时候所体现的状态一定不会是发自内心的,而是一种伪装,这种伪装同样的会被孩子们所感受到,然后学习,成为他们人生的一部分,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也会体现出这种被动伪善的状态。这种影响,将会是深远而可怕的。 在教师群体中,有问题的应该是极少数,但却正是因为这极少数,导致了整体性的信任缺失。为了约束部分老师的行为,也为了能重新建立家长与老师、学校之间的信任,确实需要一些方式和手段。因此,如何适度的增加家长们对孩子生活学习状态的了解,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家长是否可以随时通过监控来查看教学,其中的利弊(上文只是问题中的一种分析),还应该充分的予以考虑,而后慎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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